滁文明办〔2018〕12号
各县、市、区文明办、妇联,市直有关单位:
良好的家风是整个社会风清气正的基础,注重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家风文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内容
家风文明公益广告视频《家-旅途》和《在何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gC8QKr 密码:0xo9)。
二、宣传的时间
2018年全年
三、宣传的方式
在全市电视等主流媒体、微信平台、网站等新媒体和高铁、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车载视频、街道、社区、小区、商业网点、公园广场等LED显示屏相关渠道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家风文明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涵之中,抓细、抓紧、抓实、抓好。
2.多措并举,营造氛围。要多措并举开展宣传,营造出浓厚的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家风文明风尚宣传氛围,确保群众广泛知晓。
3.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宣传情况(宣传渠道、宣传时长、效果反响、宣传图片、信息报道和总结等)于3月25日前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市文明办 张先淋,电话:3789800
市妇联 程 飞,电话:3020760
附件:滁州市家风文明公益广告宣传统计表
滁州市文明办 滁州市妇联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