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5 08:55:09 浏览:

 

    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9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在滁州市城乡规建委和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7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在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科研设计综合楼一楼大厅(滁州市龙蟠大道89号)。

咨询电话:0550-3053630。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设计经历者,需提供证明。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岗位招聘人数是1人的,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取消考试,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人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仍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也取消考试,即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有效身份证到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科研设计综合楼三楼313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所报考专业岗位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等,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具体安排为:上午:09:00—12:00  

笔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科研设计综合楼八楼学术报告厅(滁州市龙蟠大道89号)。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城乡规建委和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网站同时公布。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参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凡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岗位招聘人数是1人的,不足面试比例的,该岗位取消面试,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人的,不足面试比例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仍不足面试比例的,该岗位也取消面试,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城乡建委和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网站同时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对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在滁州市城乡规建委和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聘用(合同制)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过程、结果均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50-3046796)。

    2、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岗位计划表》

2、《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香港六l宝典最新版开奖 d5bf0bdce304a26638268b8c97b96839.xls (18.50 KB)

 

 

                           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2018年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学位等

年龄

其他

专业技术岗位

20180101

3

建筑学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或本科、三年设计经历

30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20180102

2

结构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或本科、三年设计经历

30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20180103

2

风景园林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或本科、三年设计经历

30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20180104

1

道路与桥梁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或本科、三年设计经历

30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20180105

1

环艺(室内装饰)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或本科、三年设计经历

30周岁以下